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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四项举措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
 

近年来,咸阳市不断总结复议案件办理经验,积极借鉴其他优秀做法,以实际为基础,以创新为动力,全面夯实复议案件办理质量,以提升行政复议水平、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。

一是加强案件实地调查。对案情重大、复杂、涉案人员多等案件,加强案件调查力度,突破书面审理局限,及时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调查,明确案情由来及症结,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,确保案件公正、公平解决,实现双方对案件办理结果满意。

二是注重调解和解方式。对凡是符合规定的案件,遵循自愿、合法原则,按照双方意愿、兼顾双方利益,组织调解。对能够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的,双方愿意和解的,鼓励其和解,确保行政纠纷及时和谐妥善化解,既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效率,降低了复议案件办理的各方成本,同时也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

三是注重听证程序。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外的行政复议案件,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或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,原则上一律予以听证公开审理。

四是注重集体讨论。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复议案件合议评议制度、集体讨论制度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讨论会作用,组织相关人员其中包括专业律师、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案件讨论,让案件听到多方声音,确保案件分析无遗漏无缺陷,实现办案质量与水平提高。

来源: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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